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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9, 2024 7:10:33 GMT
翰·马歇尔,以开创性的方式应用了司法审查的原则。ISFL 和世界各地家庭法的演变(第 1 部分) 马里奥·路易斯·德尔加多 223 年 7 月 23 日上午 8: 社论: 宣传家庭国际的 对其他国家家庭法的比较分析,为更好地理解和必要完善巴西家庭法提供了重要支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获得专业的外星文献及其原始来源之外,专业人员参加国际大会和研讨会也至关重要。 岩石最近,我有机会参加了7 月 12 日至 15 日在比利时安特卫普举行的第 18 届ISFL(国际家庭法学会)国际大会,与会的还有其他巴西教授,例如ConJur专栏作家Giselle Groeninga ,曾任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成员。正如 ISFL 活动中经常发生的那样,这是一次丰富的经历,也是一次关于其他国家家庭法。 实践的重要学习经历。安特卫普大学讨论了很多内容,我将在ConJur的未来专栏中介绍有关主要会议的新信息。 今天,我开始写这一系列文章,评论来自阿姆斯特丹的 ISFL 前主席 Masha Antokolskaia 的会议,会议讨论了西方家庭法在过去 5 年的演变(《西方世界 购买电话号码列表 家庭法的 5 年发展》) :我们站在哪里,我们要去哪里?)。这一做法的时间框架并非随机选择:223 年,ISFL 将庆祝其成立 5 周年的金禧庆典。正如玛莎教授所说,如果我们回顾过去的半个世纪,历史上没有哪个时期的家庭法经历了如此多、如此深刻的变化。 1973 年至 223 年间,家庭法和家庭权利的演变引人注目。民事婚姻不再是情感关系合法化的唯一形式,而是成为其中之一。它放弃了其作为性关系(同居)和父母身份(生育。 功能)的宽容规范的地位,然而,仍然是关系的“皇冠上的宝石”,通常在同居和孩子出现后正式化。婚姻的主要功能是为配偶和子女提供陪伴、个人成就感、爱和幸福[1]。 旧式的终生婚姻(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被玛莎·安托科尔斯卡娅所说的“连续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即连续的一夫一妻制关系,无论是否已婚,通常在人们开始讨论婚姻时是短暂的。将夫妻关系特有的法律效力归因于非婚姻和无性关系。 如果说同性关系曾被定罪或被污名化,那么今天它们已合法化——在大多数国家——制度化——并且在许多国家——被纳入婚姻[2]。出生时就决定的、不可改变的性别变得可变,成为存在主义自决的对象。很少有西方国家维持完全基于过错的离婚制度,尽管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仍然可以援引该制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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