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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9, 2024 9:54:40 GMT
劳尤 — 年 月 日星期三 社交网络中的民事责任 假设我们通过社交网络(例如 Instagram、Twitter、Facebook 或 YouTube)对第三方造成损害,那么值得考虑该平台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因为提供服务的实体。 根据 月 日关于信息社会服务和电子商务的第 / 号法律第 条的规定,什么可以支持对平台负责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立场? 答案是对用户的非法行为采取消极、疏忽的态度,即平台承担第/号法律阐明的一系列法律义务。这些义务包括当提供商意识到第三方的财产或权利受到损害时删除数据或使其无法访问、删除或禁用相关链接(所引用的 LSSICE 第 条和第 条。 不遵守上述义务是一种准确确定民事、刑事或行政责任的行为,正如之前根据第 条所宣布的那样。LSSICE。 承担这一责任不应让任何人感到惊讶,因为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该制度还适用于实体机构的所有者,如果责任人(无论是董事、管理人员还 华人海外澳洲号码数据 是雇员)没有遵守旨在防止犯罪的规定,则在实体机构中实施犯罪(《刑法典》第 条)。 然而,到目前为止所说的内容不应被解释为社交媒体平台对其用户行为的客观责任制度。具体来说,该平台没有监督用户活动的法律义务,尽管最近 YouTube 或 Facebook 确实做出了承诺,并开始删除反映侵略性或煽动仇恨的明显歧视态度的内容。 如前所述,第 / 号法律符合第 //EC 号指令的规定,涉及信息社会服务的某些法律方面,特别是内部市场的电子商务,规定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归属两个要求:有效了解其平台上存在损害第三方权利的内容,并抑制访问该内容的可能性。 虽然撤回内容是一个无需争论的问题,但同样的明确性并不基于有效知识的概念,因此,有必要进行法理解释。最高法院的裁决,没有。 月 日第 / 号决议得出结论认为,第 / 号法律第 条必须解释为服务提供商能够从事实的现实逻辑上推断出第三方权利的影响(例如受害方通过所提供的渠道提出投诉)平台),无需通过司法决议通知上述损害。 简而言之,社交网络(提供服务的实体)有义务在意识到(无论以何种方式)损害第三方权利的内容后立即删除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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